利達租車基本保障內容說明

利達租車合約內除強制汽車責任險,租金附加以下保險項目:
(1) 第三人責任保險:保險金額每一個人之傷害最高2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4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50萬元。
(2) 駕駛人傷害保險:保險金額200萬元。
(3) 乘客責任保險:保險金額每人200萬元(超載部分除外) 。
(4) 汽車竊盜損失險。(不含零件、配件、行車電腦等車輛附屬物等 被竊損失險)

全額賠償說明

如於承租時間內違反以下約定,利達租車得終止租賃契約,並即時收回車輛,如另有損害,並得向承租者請求賠償全部損失:
(1)擅交無合法汽車駕照之他人駕駛。
(2)從事汽車運輸業行為 含收取明示或默示之報酬而攬載乘客或貨物 。
(3)充作教練用車。
(4)用以推動或拖曳任何車輛或物體。
(5)改造、供競賽或其他試驗性目的。
(6)為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其他違法目的之使用。
(7)服用麻醉或迷幻藥物或酒醉駕車。
(8)以詐欺或委虛偽陳述之方式取得本車輛。
(9)未經同意自行拆裝車輛部件。
TOP